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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食用野生菌3条安全提示
时间:2024-06-10
点击数:126次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任丹
责任编辑:李大勇

近期,随着气温上升,雨水增多,我省逐渐进入野生菌生长繁殖的旺季。由于野生菌种类繁杂,很多有毒菌和可食用野生菌外观十分相似,常常会因误采误食有毒菌引起人员中毒,严重时甚至导致人员死亡。为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做如下提示。


一、不要随意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菌


目前,我国已报道的野生毒菌已超过500种,贵州省有140种。由于野生毒菌毒性成分复杂,不能仅凭经验或传统的方法去辨别毒菌的毒性,如煮毒菌加大蒜、用银针扎、看蘑菇颜色、外形、生长地方、是否生虫等,这些民间鉴定方法都无科学依据。预防野生菌中毒最好的方法就是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生菌。


二、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野生菌


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中供餐单位食堂,不得加工制售野生菌,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应拒绝加工游客自行采摘带来的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出现中毒症状及时就医治疗


若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视幻听等中毒症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并告诉接诊医生自己进食野生菌的种类、时间、地点和同餐者;


二是等待救治时,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帮助中毒者催吐、导泻,以减少毒素吸收,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避免对已晕迷的患者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三是保留剩余野生菌样品或把进食野生菌的照片提供给专业人员救治参考。


四是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野生毒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改革微信号